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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处职责
发布时间:2025-10-14
河北传媒学院教务处是学校教学运行、教学管理、教学研究等教学行政管理的职能部门。在校长,主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对本专科教学进行管理。其目的是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;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;有利于人才培养工作形成特色,保障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。下设教学建设科、教学管理科、学籍与考务科、办公室、教学设备科。现有工作人员21人,其中处长1人,副处长2人。
 
教务处的主要职能是:
 
一、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教学主管部门的政策、法规,结合学校实际,拟订学校教学工作改革、建设、发展规划和年度教学工作计划,经学校审定后组织实施。
 
二、负责制(修)订学校教学规章制度和教学管理文件,经学校审定后组织实施,检查指导二级学院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。
 
三、根据学校发展规划,负责制订学校专业建设规划,拟订专业设置与调整意见,组织学校增设专业的申报工作,检查指导二级学院专业建设工作。
 
四、负责拟订学校课程建设规划,负责组织学校各级各类优质课程的遴选、申报、评估检查与验收工作。
 
五、组织各专业制(修)订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文件,并组织检查实施情况。
 
六、负责组织教学质量的检查,维护全校正常的教学秩序。
 
七、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研究管理工作。组织开展全校示范性教学、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学习研讨和经验交流活动,组织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、立项评审及成果的评审、推荐及推广工作。
 
八、负责学校日常教学运行管理。依照人才培养方案下达教学任务,负责组织排课、选课、教学资源的调配等工作。教师工作量的计算与审核。
 
九、负责学校实践教学管理。组织制订实践教学工作制度,各类实践活动、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(论文)环节的组织实施、管理与检查。
 
十、负责本专科在校生的学籍、学位管理。负责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的受理、审核和手续办理;负责学生毕业资格审查、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核及毕业证、学位证制作和发放工作。
 
十一、负责组织学校的考务工作。拟订考试的有关规定、通知,组织各类监考培训及考试工作;组织二级学院、教学部进行试卷命题、审核工作;负责成绩管理工作;负责补考、重修、免修以及缓考、免考等工作。
 
十二、负责教学事故及违纪的检查、鉴定、通报及处理;负责学生考试违纪及作弊的检查、鉴定、通报。
 
十三、负责制订学校教材建设规划,组织自编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的审定、优秀教材的评估等工作,负责组织学校教材的选用、审核等工作。
 
十四、负责学校教学信息化建设,做好学校信息化教学环境的建设、使用培训和推广工作。
 
十五、负责教学档案的整理、归档及各种数据的统计、分析工作。
 
十六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